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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9 23:01:24

服務學習很難做? 楊百川澄清學生誤解

記者蕭曼卉報導

在所有社團評鑑項目中,「服務學習」一直是讓多數社團深感困擾的項目,有些學生更認為服務學習是專屬於服務性社團的活動,抱怨連連。針對這點,學務長楊百川回應,學生可能受限於書面解釋,窄化服務學習的實質內容;未來將透過課外組助教輔導學生,讓各社團能活用其專業進行服務,並從中獲得成長與了解社會的機會。

98學年度第二次社團事務委員會於9日中午12時,在野聲樓第一會議室召開,由學務長楊百川與副學務長朱崇義共同主持,審議本學年度社團成立與評鑑進行標準。本次會議中除了各屬性社團指導老師、學生代表外,也同意讓黑水溝社社員列席對各項提案提供建議。

目前「服務學習」在社團評鑑評分項目中佔15%,比例甚重。音樂性社團學生代表簡佑蓉(運管三)表示,依照往年評分標準所示,服務學習內容本就是服務性社團成立宗旨,能讓他們在這方面獲得很高分數,但對其他屬性社團來說卻有其困難度,若硬性規定可能會造成學生負擔。

針對這點課外組組長王翠蘭回應,學生會對服務學習抱持恐懼,可能是被〈社團評鑑內容及標準參考表〉中,服務學習的評分重點內容誤導所致。由於該內容是參照教育部標準範例,難免有些制式,之後會再修改清楚,希望能減少學生疑慮。

黑水溝社副社長周于萱(英文三)則認為,服務學習目的應是讓學生在服務過程中貢獻所學並有所成長,但現在的機制卻可能與某些社團成立宗旨相牴觸。她舉例,像體能性社團的活動重心在於加強社員專業能力,並在比賽中獲得優秀成績,如今硬要他們去服務學習,反而加重他們的負擔。另外,服務學習內容不清,如黑水溝社長年來關心樂生療養院等弱勢族群議題,常到現場支援抗議,也不確定是否達到服務學習標準。

楊百川解釋,服務學習是一種方法和責任,目的在於從「服務」中「學習」,重點在於滿足社會需求,而非行動本身。他說,有些人誤解服務學習就是要去安養院、去帶動中小學,卻沒有注意到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真的有益於服務對象,而一般的服務行為也多重於「行動」而少注重「反省」。他強調,惟有在服務過程中不斷反省,才能從中學習並檢視自己對整個活動的貢獻,服務與學習並重,學生也才會從中獲得專業發展。如果從這個準則思考,並在社團設計課程或活動時代入,那小至掃地,大至帶動中小學,都可以稱作服務學習。

而針對黑水溝社提出個案,體能性社團輔導助教高聖達回應,目前體能性社團在服務學習領域適應大致良好,除了少數社團因社員人數不足無力兼顧外,沒有太大問題。楊百川則表示,服務學習的重點不是學生是否參加校外活動,或支援弱勢議題,如果社團沒有以「學習」和「反省」為出發點,也不在乎對方是否需要,那所有的行動只是自我滿足。學生應在規劃社團活動時代入這套理念,將它融入整體社團運作,才是服務學習的本意。

朱崇義強調,顯然目前許多社團都對服務學習本質不甚了解,才會產生種種疑慮,而針對服務學習,校方已安排相關講座,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參加。當然每個屬性社團都有其特殊之處,但不應將自己的情況套入所有社團,否則可能造成誤解,扭曲政策本質,也扼殺了其可貴之處。

由 heroexfire 於 2009-12-09 23:01:24 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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