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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6 06:27:35

法律系服務學習分享會 為世界多一份溫暖

記者陳曉萱報導

法律系22日於羅耀拉301教室舉行服務學習分享座談會,分別由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的陳加恩和董郁馨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劉書玟等三人和大家分享其服務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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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莊世同(左二)和三位同學的合影(圖片來自法律系)

伊甸秉持「服務弱勢,見證基督,推動雙福,領人歸主」的理念,提供身心障礙朋友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並傳達基督救贖的訊息,落實福利與福音並重的使命。每天在伊甸家園,有五千七百位身心障礙接受專業社工與就輔人員的服務,其中有900位進入機構接受服務,他們因身體的健康失衡,而使得家庭經濟和夫妻關係受到失衡的纏困。

‏董郁馨分享她去菲律賓當志工的日子;在當地他們教小學生念書,都是用英文溝通,每位志工所教授給孩子的課程內容皆不同,有的教中文,有的教七巧板,有的人則教折汽球。課外之餘,該校的校長也會委託我們至各單親家庭拜訪。

她表示,當地的貧富差距很大,有錢人都住別墅,沒錢的人就只能住草屋,且草屋只要遇到颱風就一定會倒。在當地只要你能早起,都能跟著漁民去捕魚,當地的主食也是魚,起先因為好吃,覺得每天吃沒什麼不好,但到後來,就會希望可以換點別的。當時,我們在那裡的娛樂是去一個盲人歌手家聽歌,偶而也會去深山跳瀑布,小孩還會教你如何打水瓢,令我印象很深刻。這次讓我最大的收穫心得就是世界因為不這麼美好,所以我們要繼續的努力。

法律扶助基金會是依據「法律扶助法」而成立,並由司法院捐助經費,為需要法律幫助卻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的弱勢民眾,以制度性的支援,維護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

劉書玟分享其在法律基金會當志工的心得時表示,大一原本是要參加學校法庭,但後來決定申請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當志工,在剛進基金會時,很多事情還不是很清楚,志工只要負責接待和記錄一些動產、不動產、家庭狀況及律師和申請人的對話,大一的所學民總、刑總、憲法,畢竟對法律的了解有限,但藉由傾聽申請人說出他的案情,還是可以學到東西。

她表示,記得有一次申請人和律師的對談過程很快就結束了,她很好奇的問了記錄,記錄說申請人說謊,因檢察官當時搜查申請人身上有K他命,但申請人卻和律師申稱是撿來的。還有記錄時,常可以看到離婚的案件,有的婦女會一直忍受暴力,但卻不想離婚,會一直問律師是否可不判離婚,殊如這類的社會黑暗面是十分常見的。

她指出,最特別的是幫忙不同律師的經驗,因為每一位律師處理事情的方法不一樣,有的申請人會隱藏一些真相,但律師聲稱說詞前後不一,有的律師不會同情申請者,但卻可以直接講出問題的答案。

陳加恩分享其至八八水災的心得表示,當時到現場時,只有看到慈濟、一貫道、民進黨在振災,當地政府因沒有統籌能力,故沒有地方官員來支援,整個家園都是泥土,田中遍地都是死鴨子,這會導致傳染病的滋生,加上當地地下水超抽的很嚴重,抽得水永遠排不出去,且當地的受災戶,一點都不關心其它家的人,記得有一個阿嬤的家裡有泥土,但不是很多,但因為她是老人家,所以就幫她把家裡的泥土用出來,但她隔壁鄰居的家全部都是泥巴,向她借個水,阿嬤卻說這水是我自已要用的,讓他很生氣,掉頭就走,不幫阿嬤用了,這次去後的心得是希望這次的災害可以喚取台灣人民更重視災害的防範及災後應變能力的提升。

最後,法律系系主任莊世同更表示,你們未來要做的就是你們年輕時由衷感動的力量,要運用此力量為社會做出長足的貢獻。

由 heroexfire 於 2009-10-26 06:27:35 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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