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editor11 於 2009-01-19 11:34:21 所發表
2009-01-19 11:34:21
消費券不能交學雜費 校內餐廳商店得看意願
記者林齊晧報導
根據一月九日會計室的公告,消費券不可用來繳交學雜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主要是學校考量到學雜費涉及歲入預算的執行,多用於學校人事或校務運作,無法再轉消費流通。
那麼輔大校園裡的餐廳或商店是否收受消費券?依照消費券使用規定,只要有法定的營業登記,商家是可以持消費券向金融機構兌領款項。
總務處事務組組員陳淑華也表示,學校裡的餐廳可以依照意願,決定是否收受消費券。同時也提醒校內師生,若要在校內餐廳、商店使用消費券,要先問清楚店家的意願。
文園餐廳老闆說,如果真的有人拿消費券來買東西,基本上是會收。但是文園的自助餐、麵食部等,因為非營業登記的關係可能就不收消費券。
理園的便利商店老闆說,消費券他們也會收,但是消費券面額只有200元跟500元兩種,恐怕學生也不會用在便利商店。老闆也打趣地說,要是拿消費券來買,他也很樂意賣一整箱的飲料。
餐旅管理學系的生活家園與生活午茶是否也可以使用消費券?餐旅系表示,生活家園與生活午茶並非營業登記的店家,但是會考量開學後是否收受消費券。
商店的部份,輔大出版社可以接受個人使用消費券消費,輔大書坊同樣也收,而且另有消費券專用優惠。
位在文園旁邊的伊果義式咖啡以及輔大書坊的每一杯咖啡廳,兩家都接受使用消費券。不過伊果咖啡表示,大家可能在寒假期間就會把消費券用完,所以收到消費券的機率應該不大。
另外要注意的是,輔大診所目前是拒收消費券,位在診所旁的輔大健康人生藥局則可以使用。
相關資訊可參考
輔大學雜費不可使用消費券公告:
http://140.136.251.199/upload/newshow.asp?id=3042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專屬服務網站:
http://3600.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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