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reporter24 於 2008-12-25 23:44:19 所發表
2008-12-25 23:44:19
性騷擾的迷思 吳志光解答
記者褚育萍報導
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主辦的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12月24日下午在野聲樓谷欣廳,由法律系副教授吳志光主講,題目是現實校園中的性騷擾。兼任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的吳志光為大學生剖析性騷擾的定義,以及許多現實的案例。
吳志光說,經過調查顯示,青少年獲得性知識的主要來源是來自同儕的口耳相傳,因此常常有許多訛誤,造成現今社會國中性侵和性騷擾問題極為嚴重,而其實根源都來自國小未施予良好的性教育。宣導活動從大學做起已經太晚,應從國小開始。調查也顯示,國中生最想知道的學校沒教的議題,第一名就是如何和異性相處,和家長心中的第一名「學測加考作文該如何應付」,截然不同。
他說,目前最「夯」的性騷擾,就是用3G手機傳送不雅圖片,很多人都不曉得這樣的行為其實也構成性騷擾,因為已經讓接受者感到不舒服。令人不自在的言論也一樣,如陳水扁下鄉插秧時,記者問他在想什麼,他回答想你阿,馬上引起輿論的攻擊。他也舉例,老師在課堂上指責女同學成績不理想,表示女生理科本來就不好,這樣的性別歧視也構成性騷擾,提醒同學應待謹言慎行。
吳志光提到,性侵害指有猥褻或性交發生,在案例中,很多行為人因為不了解法律,不知道有些法條的嚴重性,以為過錯可以用罰金或和解解決。但相關法規在在顯示,只要和未達法定年齡的男女發生猥褻或性交,無關意願,都必須被處以有期徒刑。他也告誡大家,別認為這只是件小事,查辦起來非常嚴重。
學務處也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自身無法解決的相關問題,可以和生輔組姚玉芝連繫。輔大學生性別自主意識很高,受到性騷擾不會怕事而息事寧人。
黃聖尹(法學二)表示,聽完演講收穫眾多,瞭解了更多性騷擾的相關知識和相關法律條文,認為大學生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在不知不覺中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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