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廖靜儀 於 2007-01-08 22:37:51 所發表
2007-01-08 22:37:51
95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優待減免辦法最後期限至1月10日
記者廖靜儀報導
95學年度第二學期日間部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除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申請日到1月10日截止外,其餘相關對象的申請,已在1月5日停止受理。如未在期限內完成手續,可在開學日後一週內至學務處辦理第二次申請。
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可申請的對象包括: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另外,學校也開始受理教育部今年新增的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申請手續。
生活輔導組的承辦負責人薛淑文表示,今年特別延後辦理時間,希望給學生充裕的準備時間,但效果不彰,大部分申請者還是趕在最後一天才來申請,所以明年起會恢復原辦理時間。她也呼籲學生申請時,應備齊相關證件,以免造成學生與承辦人員的不便。
不過,學生如有重要因素不能在期限內完成申請,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在開學後一週內,到學務處生輔組辦理,逾期將不再受理。優待的金額將在第二梯次直接撥款至學生帳戶。在96年1月5日前已申辦且完成手續的學生,學校將在96年2月13日劃撥至學生的郵局帳戶,申請學生務必依規定在96年2月15日前,到郵局繳交學雜費,若有差額,不屬於補助部分的款項,學生要自行補齊。
相關資訊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站〈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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