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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22:33:35

賃居生座談會 租屋問題說分明

記者劉芳妤報導

輔仁大學於十月二十四日舉行賃居生座談會,邀請崔媽媽基金會主任馮麗芳講解租屋糾紛與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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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基金會主任馮麗芳

馮麗芳說,租屋首重安全,千萬不可貪圖便宜或方便而犧牲了安全,租房子時一定要考慮它的消防設施、周邊環境、醫療和交通問題等。在簽約前,更別因為一時方便,而只在網路上看房東提供的照片,一定要到實地看屋,才能看出真正問題。

簽約時一定要確認房東的身份證和房子所有權狀,以保護日後自身權益,同時,若房東請求交付身分證影本,應在上面註明為租賃用,以避免遭到不當使用。馮麗芳更建議同學可以在租屋前拍照存證,以避免日後房子要退租時,房東請求履行不適當的返還原狀。

座談會中更提及多項簽訂契約時應注意事項,並提醒同學一定要認真閱讀租賃契約,才不會讓自己權益受損,很多人簽了契約才後悔租屋,但簽約後就表示雙方當事人都同意契約書上所載之事項,同學不能以自己根本還沒搬進房子為由,而要求退租。

周佳箴(宗教四)說:「我住在中正路514巷早餐店樓上,日前發生早餐店失火事件,雖然沒有被波及,但才因此驚覺消防設備的重要性。」他說,參加這場座談會收穫很多,租屋問題講解得很全面,也同時讓自己增進相關法律知識,例如民法第440條第2項規定:租金欠超過2個月,房東才能終止租約。

學務處生輔組教官于文豪表示,同學如果遇到問題可以找教官協助,也歡迎同學透過本校雲端租屋生活網查詢租屋資訊。至於校內的宜美宿舍已符合教育部標準,目前女生尚有剩餘50個空床,所以重新開放同學住宿,有需要的同學可以至生輔組登記,不須抽籤可以立即入住。

輔大雲端租屋生活網網址:
http://house.nfu.edu.tw/FJU/viewnews.html

由 editer 於 2012-10-24 22:33:35 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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