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1 01:23:10
汽機車稽查人員宣導 為校園安全把關
記者黃心慈報導
最近在學校的中央走道上,是否有看見穿著黃色背心的人員舉著「慢」的牌子?這是校方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的新作法。為了讓校園內的汽機車遵守20公里限速、不逆向行駛、要有「公務通行證」等規範,學校在警衛室前、淨心堂前與中美堂旁駐守稽查人員,分別於七點半到八點半、十點到十一點、十一點半到十二點半、兩點半到三點半、四點半到六點半,共五個時段舉牌並登記取締違規。若違規情形達到三次,將會撤銷校園通行證使用資格。
總務處事務組承辦人員表示,之前因為有同學反應校園內汽機車速度過快,導致意外發生,校方才決定要加強取締汽機車違規行為。不過目前只先實行一星期,也就是四月二十五日到五月二日,並觀察實施的成效如何,開完檢討會後再評估是否需要調整或改善,之後於下學期全面實施。目前這些人員是從總務處事務組與營繕組的環境清潔人員、維修人員調度而來,下學期若要全面實施,不太可能像目前這樣動用人力,所以會考慮以警衛人員不定點取締違規為主。
警衛人員鄧東皓說,目前成效普通,因為有些人知道駐守的地點後,只會在定點減速。下學期若由警衛人員以不定點的方式取締,成效也許會較佳。汽機車稽查人員洪素蓮說,學生反應普遍不錯,而汽機車駕駛人難免會有些抱怨,不過為了校園交通安全,遵守限速是必要的。若要下學期全面實行,需要有良好的配套措施,才不會浪費人力又沒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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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教職員機車不應當進校的,應該鼓勵它們多走路,既健康又可減少問題
由 路人第100號 於 2008-05-01 11:06:16 所發表浪費人力物力,這些人浪費在那裡幹麻?做了那些牌子浪費錢。
為人師表,有點自覺,不要只有知識沒有道德。
而且越接近核心的人物越能知道所有不定時的時間,這樣只是在排斥最低下的老師。
做這些治標不治本的東西,我們的道德觀什麼時候才能升級,不要只是在〝法律階段〞,而該更提升到〝自我道德規範〞啊!
這些人浪費在這裡,就是為了保護我們每一天的安全
就算核心人物知道不定點的時間,但學校裡面不是只有他們在開車或騎車....
能規範多少就規範多少人,我倒覺得這些規範人員是很辛苦又很偉大的.
除了撻伐那些快速行駛駕駛人,不妨也稱讚一下這些舉牌的背心人員吧!他們也知道有某些人曉得定點時間,但是仍然在做她們覺得對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