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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8 22:00:14

輔大學生墜樓身亡 校方處理當中

記者吳祀璠報導

輔大陳姓學生今天晚上六點半左右被發現在濟時樓頂樓跳樓身亡,死亡原因尚未確認。詳細情形有待警方偵查。

由 reporter44 於 2008-03-18 22:00:14 所發表
迴響

太可惜了 一條寶貴的生命 唉

李柏諺 於 2008-03-18 23:42:53 所發表

公佈名字實在太不妥當了吧
這是校內新聞 沒必要像一般社會新聞吧

HSU 於 2008-03-18 23:44:13 所發表

名字不該公布出來吧....

路人 於 2008-03-18 23:44:35 所發表

可以把往生者名字去掉嗎!?

於 2008-03-18 23:45:41 所發表

從新聞網的首頁仍看的到往生者姓名
請刪除掉可以嗎!?

路人 於 2008-03-18 23:51:52 所發表

輔大從此變凶宅 = = ..

正義的丁丁 於 2008-03-18 23:59:29 所發表

真可憐...
希望他一路好走....

路人甲 於 2008-03-19 00:10:49 所發表

這間爛學校什麼時候尊重過學生了?

腐人 於 2008-03-19 00:12:18 所發表

站在新聞立場 寫出姓名是必要的 不是聳動 是給讀者明確消息(不然寫出新聞不是讓讀者更多猜想?)

站在同學立場 我們痛惜 又不得不隱去名字

我們尊重讀者回應 不刊登名字
請讀者諒解

輔大新聞網編輯 於 2008-03-19 00:16:38 所發表

所以新聞媒體的無知腦殘是從學生時代就開始培養了

霉體 於 2008-03-19 00:17:49 所發表

剛剛竟然看到姓名!!整個傻眼@@
就算是輔系也該要有記者的基本素養吧= =

正義的路人 於 2008-03-19 00:18:07 所發表

將姓名全部打出並不是一種新聞專業的行為
寫出全名 可想過周遭友人以及家長的感受!?
在不知道原因及未採訪的前提下
打上全名真是一件很不尊重的行為
拜託請不要隨便拿「新聞專業」四個字為藉口。


Falken 於 2008-03-19 00:37:24 所發表

你知道你公步姓名害我們變成怎麼樣嗎
你知道你一打我們發現最後知道
他是我們高中朋友...

funk 於 2008-03-19 00:40:55 所發表

這和是否為輔系學生有何關聯?
請慎言
新聞編輯及時修改內容,是明智的選擇
閱聽大眾有權表達對新聞內容的不滿,但請不要流於情緒性字眼的宣洩
這才是做為一個耳聰目明的閱聽人的基本素養

Condolences 於 2008-03-19 00:44:26 所發表

上面的那個腐人
你可以不要讀輔大阿
如果你嫌爛的話

基八人 於 2008-03-19 00:45:14 所發表

同身為學傳播媒體的人
用新聞專業把當事人名字報出當為藉口
這是很不對的
他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
這樣的行為根本不尊重死者

做為新聞傳播者
不只要專業還要有道德良知
好嗎

願那位同學
一路好走

學新聞的人 於 2008-03-19 00:50:49 所發表

大家不要吵了
留給往生的同學一個讓大家緬懷,祝福他的空間

同學,
一路好走!

同是輔大人 於 2008-03-19 01:11:44 所發表

願主保佑!

RIP

輔大學生 於 2008-03-19 01:16:48 所發表

很抱歉 我有些失言

然而我希望你們作為一個媒體人
不該把新聞專業作為報死者名字的藉口
我贊成"學新聞的人"

正義的路人 於 2008-03-19 01:25:29 所發表

沒什麼好再爭了
不論死者的原因
只盼他能一路好走

輔大學生 於 2008-03-19 01:31:59 所發表

這是一個新聞網
本來就該讓讀者知道這些事
或許 公布姓名是很不人道的事
但是適時的給予建議
也是我們可以做的
輔大新聞網已經從善如流了
還要連他們是 "輔系" 的身分
去質疑他們的專業

這是一個知識份子應該有的態度嗎
請捫心自問

輔大的學生除了會批評外
好像已經不會做其他事了

一句老話 有能力請去念別的學校
如果 你只能待在輔大
也請你好好表現該有的禮貌

禮貌 於 2008-03-19 01:41:43 所發表

不用抱怨啦!
我住理一舍耶@@
半夜可刺激了~
說到警察也很白痴白痴的
既然知道封鎖現場
為什麼沒封濟時樓
難道他們就這麼篤定是自殺嗎?
讓很多同學還繼續在圖書館讀書
連個警察的影子都沒有...
警察的素質~哀

住宿舍的人 於 2008-03-19 02:02:02 所發表

順走阿

阿咧 於 2008-03-19 02:34:14 所發表

樓上的, 住理一又怎樣? 等你碰到再說啦, 大驚小怪.

阿咧 於 2008-03-19 02:36:16 所發表

是因為理一看得到事發現場吧...

路人餅 於 2008-03-19 02:45:47 所發表

阿嘞...看到就看到阿...又沒有遇到魔神仔.

阿咧 於 2008-03-19 02:58:18 所發表

我會想你,願你好走~

於 2008-03-19 03:06:34 所發表

請大家多往積極面看!!也希望他一路好走

bebe 於 2008-03-19 04:32:43 所發表

這年頭禮貌都不禮貌了~~

因為少數個人的言行就把全輔大的學生拖下水
說輔大的學生除了會批評外好像不會做其他事了
這樣的言論難道是知識分子該說出口的嗎?
更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行為

再者
今天輔大新聞網做為一個媒體
做的不好 大眾本來就有批評的權利
雖然我認為基於報導真實 他寫出姓名並沒錯
但是其他人也有權利表達他們的意見阿
不然現在是怎樣?
白色恐怖嗎?

justice 於 2008-03-19 04:43:43 所發表

封鎖現場
所謂的現場就是只發生事情有關的地方
也就是只陳屍處以及墜樓處
而其他地方
充其量只能算是通道,並不能算是現場好嗎?
你的意思就是警方應該把濟時樓裡2~7樓讀書的學生都趕走
才叫作封鎖現場嗎?
那哪天你家頂樓有人跳樓,在解除封鎖現場前
你是不是也不能回家了?
先去看看翁景惠寫的"現場處理及重建"這本書
再來去罵警察封鎖現場的能力吧!

拜託禮貌自己不懂也不要裝懂 於 2008-03-19 04:44:33 所發表

每次遇到這類事情,大家都只表現感傷的樣子,卻從來沒有人說:『隨便自殺是不對的,是重罪!』,學校到處都是神父修女,問問看他們自殺的人會受到什麼懲罰?

世界上有很多人,承受我們這種富裕國家人民,根本無法想像的艱苦,但還是努力地生活;而這位同學,長到這年紀,受了父母、社會、以致於天地萬物多少的恩惠,他一句對不起就沒了?

在這種錯亂的時代,我這樣說大概下面就會有一堆公幹我沒有同學愛、無血無淚、死者為大云云。

輔大學生 於 2008-03-19 06:01:03 所發表

我覺得你們好奇怪
學校已經盡力在處理了
為什麼大家要這麼激進?
大家都同身為輔大人
應該要彼此互相疼惜


九萬 於 2008-03-19 10:17:14 所發表

該名同學於6點出頭輕生,那時東X新聞記者就在現場,但是採訪的對象不是該事件,而是在採訪進修部任職教授第一X控什麼董事的,問他是不是在挺綠,他們渾然不知,只距離案發現場100公尺不到,該名同學身穿紅衣迷彩褲拖鞋,在頂樓寫上悔過書並有一些字尚未解讀傳說有人名,在案發時由於處下課時段接近上課,所以很多學生親眼所見,造成多人心理陰影,加上該天下大雨寫混著濃血擴散圖書館前大片範圍,警方來的晚該名同學在雨中被蓋上白布,三台警車圍繞著,還好沒有記者危害倫理採訪,讓這名同學不再不安詳。

對於該名同學,我深感遺憾並為他祈禱,希望上帝不要放逐他,不要讓他墮入撒旦惡魔之王的手中,他還小他還不懂請天父原諒他,聖母瑪利亞請你把它看成是自己的兒子一樣照顧,不要讓他墮落和沉淪。
但是也不得不承認他真的很不孝順,他自己知道這樣就輕生對不起父母朋友,還留悔言說對不起,但是他不知道這卻是對父母最大的傷害,對朋友無情的打擊,父母的傷害會藏再心中一輩子,朋友的傷害則會在大家的心中埋藏多年,每每一提到朋友間的回憶,高高興興的突然間億起了你,則會一頓感傷,這個痛是無法弭平的,關心你的朋友更會造成他們心中永遠的創傷,為什麼不能再好好想一想,自己既然不是孤單一人,為何還要輕生,拋下身邊的人獨自離去,而且還是最不能被接收的方式。
所以我在這奉勸,所有想輕聲的人,請千萬三思,一死並不能解脫,只會留下遺憾,更給身邊的人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而且完全沒有轉圜與後悔的餘地,想反悔都不行。
喔~我的朋友,我關心你們所以跟你們說,不要畏懼任何事情,起碼你身邊還有朋友還有我,還有小豪作你最後一道防線,雖然不能為你做太多,但是我會進我的全力幫助你,只要你還記得我這個朋友。
請反白默念幫助該同學祈禱~~~我雖然不是主教徒但我有一顆憐憫的心。

痛悔經


我們的天主,我們的慈父,我們犯罪得罪了你, 很覺慚愧,也真


心痛悔。因為我們辜負了你的慈 愛,妄用了你的恩寵。我們今


定志,寧死再不得罪你,並盡力躲避犯罪的機會,我們的天


主,求 你垂憐我們,寬赦我們。阿們。

企一甲carhow 於 2008-03-19 11:27:52 所發表

上面說的對
有煩惱不該自殺, 應該要找地獄通信

灼眼的小愛 於 2008-03-19 13:15:33 所發表

就我所知
老師, 助教, 同學都不吝給予關懷
但顯然陳同學仍覺得不夠

我但願我們有更多的人曾經給予友善的笑容
關心的問候
即使是陌生人也好

讓他沒有辦法忽視善的力量
讓他無法無視親情, 友情的溫暖
讓他對父母親友不必懊悔

遺憾的是
如今我們只能祝福他一路好走

至於一息尚存的我們
讓我們用微笑 關心 支持 肯定
彼此對待

好嗎

天主保佑


TW 於 2008-03-19 13:20:15 所發表

看到這個消息真的很難過
生命只有一次,如此寶貴,為何要輕易說再見呢?
如果在他下決定之前,有那麼一點點事物或人改變他的想法,那該有多好。
人生很漫長,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苦的,但是這不就是人生的意義嗎?
逃避不一定躲得過,面對不一定最難受。
很多事只在一念之間,轉過去一切就會完全不一樣。
我們欠父母的恩情太多太多了,千萬不要對他們這麼殘忍。

願主寬恕他,願他的靈魂安息,願他的家人朋友內心早日平靜。
阿們。

輔大同學 於 2008-03-19 16:22:01 所發表

我要指責的不是"禮貌"
而是那位"住宿舍的人"
等你對現場處理的程序都很了解
再來批評警察的素質好嗎?

抱歉罵錯人了 於 2008-03-19 20:22:02 所發表

一切都過去了!

明天太陽依舊,星光依舊,追求生命的價值..依舊!!

進修人 於 2008-03-22 01:29:20 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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