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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4 14:56:55

法律系繳系費辦會員卡引爭議

記者劉晏琁報導

法律系學會於十月十日發佈公告有繳系費的同學,要持一吋大的照片至系學會辦理會員卡,引起法律系同學的爭議,認為手續繁複且時間緊迫。而法律系學會則表示,辦會員卡的目的在於提高核對會員身分的效率,並不會因為有繳系費沒有辦會員卡而喪失權益。

法律系學會於十月十日下午發佈公告,要有繳交系費的同學於十月十三日下午前繳交一吋證件照至系學會,往後所有活動會以有證件為主,沒有系費證將會視同未繳交系費。有同學認為以往拿系服的方式都是登記表單後去拿衣服,可是現在還要花時間和金錢去拍證件照,感到十分困擾。

有不願透名的法律系同學反應「時間過短」,十月十日下午兩點半發布消息,十月十三日星期五中午就要繳交照片,時間只有短短兩天半,如果剛好有事的同學就來不及繳交照片,以至於喪失權益。

對此法律系學會發佈會員卡行政命令解釋文,內容為「原先訂定之時間為106年10月13日,但有鑑於行政命令發布之時間,係將繳交期限延長至106年10月20日,使會員擁有充分之準備時間,故未有時間過於短暫,僅有幾天之問題。」會員卡照片繳交期限為統一製作期限,如非期限內繳交仍會補發。

法律系學會表示,系學會會員卡的目的在於提高核對會員身分的效率,並非名單遺漏,凡繳系費即可免費取得會員卡,繳交系費者而未取得會員卡仍有會員身份,會員卡僅為識別,並非唯一判定會員身分的依據,並不會因為有繳系費沒有辦會員卡而喪失權益。

由 editer 於 2017-11-04 14:56:55 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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