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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01:14:22

專業倫理演講:以人體實驗為例

記者張素菱報導

哲學系邀請政大法律系專任副教授劉宏恩,到校為輔大學生們演講生物醫學倫理和法律(以人體實驗為例)。

劉宏恩的研究專長為醫療、生物科技倫理與法律、身分法、法律倫理研究者,是少數研究生物醫學倫理及基因倫理的法學專家。同時,他還擔任人體研究試驗審查委員會的委員,身兼多職。而日前網路上瘋傳的文章「媽寶、爹寶別來修我的課」,就是他在臉書上發表的貼文,因此成人大家口中的「機車教授」。

演講中主要提到人體臨床試驗的四個階段,分別為
第一階段:動物試驗後第一次用人來試驗,風險較大且經常以健康人為試驗。
第二階段:用病人且少數病患(一百人以下)。
第三階段:大規模收納病患,同時有數個州的醫學中心聯合試驗 。
第四階段:臨床試驗(追蹤觀察)上千萬的試驗者,食用者在數年後身體有沒有異狀,副作用是否可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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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宏恩教授演講

同時他提及台灣目前積極成為亞太臨床試驗中心,將人體實驗做為產業,具有經濟產值。演講內容與教授所見所聞環環相扣,並針對台灣目前的近況點出當中的不足以及當前面臨的難題,無論是學術上對於專業倫理理論與實踐的問題,或是台灣目前健保的不當使用,最終都回到價值觀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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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中同學們認真聆聽

前來參加講座的學生駱宛辰(哲學三)說,從前對以「人」來實驗新藥品這部分並不了解,今天才知道關於新藥品檢測的步驟以及可能遇到的問題。而對於台灣以人做為實驗的例子,竟位居亞洲之冠是優點還是缺點,值得我們深思。

陳孝賢(哲學四)提到,講者語氣幽默,講話有抑揚頓挫,但是論述「倫理與法律(臨床人體實驗)」的過程中,從倫理切入的角度多為主觀個人看法,而在法律上也只說這無法靠法律來解決,沒有將內容扣緊主題。但能在系上聽到醫學方面的演講,讓學生反思專業倫理落實與學術的效果是很不錯的。

由 editer 於 2015-10-15 01:14:22 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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