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reporter22 於 2008-10-15 19:18:46 所發表
2008-10-15 19:18:46
教師該如何升等? 外語學院招開教評會說明
記者陳柏昌報導
外語學院十五日中午在耕莘樓二樓舉行「臨時教評會」。由院長黃孟蘭主持,主要審查項目有「審核外語學院各系所教師升等辦法及施行細則」與「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代課教師資格」辦法。
外語學院秘書陳淑芬表示,由於這次審查教師升等辦法為「急迫性」議題,所以才會臨時加開會議,申請資格需具備教學資歷,品德操守和歷年來學術著作等條件。
院教評會的組成是由院長召集各系主任與教師代表所組成的。而系教評會主要審核專任教師的資格核定,當中包含了聘任、聘期、升等、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原因認定、延長服務及其他依法令應予審議事項及兼任老師之聘任、升等等重要議題,通過後再提送交由校評會。
申請升等教師需透過初審然後再交由各科系所來制定,然後讓院教評會審核通過,再送校教評會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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