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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1 00:04:50

法學院院長陳猷龍 獲選為台北大學傑出校友

記者高雅慧報導
法學院院長陳猷龍在輔大14年的教職生涯,除了學術研究之外,在行政事務上也推動各項改革,因此獲得台北大學第四屆傑出校友學術成就獎的肯定。陳猷龍是政大法學博士,曾作過執業律師、財政部秘書,1990年到輔大任教,期間歷任法律系系主任、法律研究所所長、教務長,2003年起擔任法律學院院長迄今。

陳猷龍表示,對自己獲選為台北大學傑出校友一事,感到相當意外。他認為自己並沒有很傑出,只是堅守自己的崗位並盡守本分,但能受到母校的肯定,還是值得高興的事。他用一句中國諺語「德不孤必有鄰」,說明自己的感想。

陳猷龍於系主任及教務長任內,一手策劃、推動法律學院的獨立,經了五年的努力,使法律、財法兩系於九十二學年度獨立設為法律學院。他表示,雖然台大、政大、台北、東吳等大學比輔大更早設置獨立的法律學院,但輔大法律學院的體制和他校比較,事實上是更為完備的,花了五年的時間是相當值得的。另外又利用受命擔任學校整合小組委員的機會,使輔大於八十九年學年度成為全國第一所設置「法務室」的大學。陳猷龍提到擔任教務長的時候,認為同學們大排長龍的選課,雖然也有電話語音選課的方式,但仍有不便的地方,也不合現在的資訊時代,所以他催生課程加退選網路化。他又說,任內最滿意的是學生申請成績單及其他表件櫃員機化,當時是在報章雜誌上看到師大有這樣的機器,覺得輔大的學生很多,輔大更加需要,花了ㄧ年多的時間,和當時的總務長溝通、向校長爭取,後來獲得成功。

來到輔大任教以前,陳猷龍從事律師的工作。他說畢業之後從事律師工作是因為經濟因素,事實上學術研究才是他心生嚮往的志業。陳猷龍認為教學的工作較單純,只要做好研究的工作,一方面利用自己的實務經驗指導學生,便很有成就感,且生活安穩品質高,他當初也是為了這個原因才離開執業律師投入教學的工作。

回憶起自己的求學過程,陳猷龍表示法律系當初並非自己的第一志願。他說,自己家境不好,只是想讀國立大學以減輕家裡的負擔,就誤打誤撞進入法律系就讀。學業上,剛開始雖然不是第一名但也維持了一定的水準,後來發現法律系和自己的個性十分契合,也讀出了興趣,這一點令他覺得自己很幸運。他又說自己當時唯一的打工是家教,課餘時間則參加登山社和吉他社。他認為參加社團是自己放鬆的時間、讓腦筋稍作休息,能增加學習的效率,絕不會因為社團而荒廢了學業。課業上,陳猷龍也有自己的讀書方法,他說每天固定精讀二十頁的書並且勤作筆記,循序漸進地無形中一個月就讀了六百頁。他認為日積月累就能水到渠成,加上考前兩、三個禮拜的複習,就能減輕不少考試的負擔,而且不會影響到課餘的休閒時間。

陳猷龍認為,大學時代應該主動與人交流,結交一些好的朋友,大學的朋友沒有利害關係較單純、情感也更為真摯。他建議學生應該單純一點,記住自己學生的本分,把握大學四年好好讀書,不應該過於熱衷其他的事物而荒廢學業。另外畢業後進入社會,待人處世要懂得進退與分寸,也許努力不見得有所成果,要學會調適心境不要怨天尤人。

由 高雅慧 於 2004-12-11 00:04:50 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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