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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4 22:37:49

兼任教師請假規定不合理 高教工會要求應適用勞基法

記者楊蕓報導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在三月一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部分大學的女性兼任教師在生育過程中無法請產檢假,甚至需自行負擔代課教師的鐘點費,並列舉出規定不合理的大學,輔大也是其中之一。

高教工會指出,兼任教師為受雇者,應受到《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勞工生育的相關保障,包括產假、陪產假、育嬰假、家庭照顧假等,但對於兼任教師來說,在缺乏《勞動基準法》的保障之下,《性平法》的相關保障,都只是「看得到,卻用不到」的虛假保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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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要求兼任教師應適用《勞基法》(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點名多所公私立大學對兼任教師不合理的請假規定,其中包括《輔仁大學教師請假規則》第10條第二項:兼任教師請假之代課教師鐘點費,由請假者自行處理。

前高教工會理事長,同時也是社會學系系主任戴伯芬表示,雖然教師可請領育嬰津貼,但輔大現行的教師請假規則的確對兼任教師較不公平,她也認為,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國家教育經費分配不均,資源往往掌控在少數學校手中,若不調整教育經費的分配方式,恐怕不合理的請假規定只是眾多問題的冰山一角。

高教工會呼籲勞動部應立即將所有教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並懲處違反《性平法》之大專院校;而戴伯芬則希望政府能盡快建立更完善的勞工福利制度,並將教育資源做有效的利用,否則學生將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由 editer 於 2016-03-04 22:37:49 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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