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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23:19:56

104學年度正式規定宿舍申請資格

記者楊惟敬報導

相較於往年開學後才開放申請後補住宿床位,宿舍中心首度於104學年度第一學年度開學前就開放申請後補,開學後也實行出現空床位就隨時後補的措施。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行政會議,增訂「輔仁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文。正式規範宿舍床位的申請修業年限,以及修改後補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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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黃昱翰)去年成立的宿舍服務中心辦公室從宜真宿舍搬至立言宿舍

宿舍中心綜合行政組組長周立中表示,學校早期床位足夠,不需要特別明文規範宿舍床位的申請修業年限,但是現在碩士生變多,如果一開始就開放碩三、碩四住宿,那碩士新生的床位可能會不足,所以宿舍中心還是必須先保障碩一與碩二的學生。這學期開始,明文規定宿舍床位的申請修業年限為:大學部一至四年級,碩士一至二年級,博士一至三年級。如果有用不完的床位,碩三或碩四的人也可以去申請後補。周立中也表示,某些學生可能不同意新規定,但是要讓每個床位都受到妥善利用,這樣不僅對學生有益,對學校收入也有幫助。

周立中進一步說明,學校的宿舍不夠,應該要善用原有的床位。往年部分舊生雖然申請住宿,但是到開學後才決定放棄床位,宿舍中心為了避免產生閒置的空床,所以104學年度第一學期舊生住宿繳費繳費截止日從八月二十日提早至八月七日,讓學生及早決定是否住宿,也讓宿舍中心可以提早安排候補,更讓學校的床位可以被妥善運用。周立中也表示,以後可能調漲住宿保證金一千元,讓舊生早點決定是否續住。

今年學校宿舍中心也增訂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三條的意思為,如果第九條第一項中提及的學生未繳交住宿保證金,在後補時就不管第九條第一項的優先順序,將與後補的學生一起抽籤。周立中說,宿舍管理辦法先保障第九條第一項中提及的學生(依序為身障學生、低收入戶子女、僑生、陸生、駐外子女、外籍生,以及新竹以南的學生),但是往年部分的宿舍管理辦法先保障第九條第一項中提及的學生,未繳登記住宿的保證金,之後參加後補又得依循這個順序,所以宿舍中心決定增加第九條第三項。

周立中說,往年宿舍到十月時就不開放後補,因此出現閒置的床位。這學期開始,只要出現任何空床位,在十二月前都可以隨時候補,即使是住北部地區的學生,開學後有空床位都可以後補。周立中也表示,宿舍中心以大眾的利益為方向,也會改正不周延的地方。

由 editer 於 2015-10-08 23:19:56 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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