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editer 於 2015-01-16 23:22:43 所發表
2015-01-16 23:22:43
學務處取消學費遲交滯納金 下學期開始實行
記者何佳瑋報導
總務處經過本學期第四次校務會議同意,廢止本校「學生延遲繳交學雜費處理辦法」,下學期開始取消遲交學費的滯納金繳交。如在開學以後一個月未繳交學費,學生則會被依據學則第九條規定取消學籍。請大家務必注意各項學雜、學分費繳交時間,以免錯失時間。
總務處出納組組長范春英說:「收滯納金原本是為了督促同學繳費,但近年來接獲許多家長或學生反應經濟壓力大,所以學校決定取消滯納金。但同學務必一定要記得繳費,以免因為未繳費而取消學籍。」
對於滯納金取消的消息,鐘汶君(義文二)表示,她覺得非常好,這可以讓經濟困難的人能夠有緩衝的時間。姜宜蓁(哲學二)也補充,不再繳交額外的錢,可以減少同學的經濟負擔,她非常支持這項決議的通過。
截至上星期為止,仍有將近100多人未繳交學分費。總務處出納組特別提醒同學,如果學生沒有在當學期將各項費用補齊,下學期的註冊將會出現問題。如果有任何繳費上的問題,一定要至總務處詢問。103年度下學期的繳費時間也已經公布在學校首頁「註冊需知」上面,請同學留意自己的繳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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