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陳世燁 於 2005-05-25 01:52:08 所發表
2005-05-25 01:52:08
環保新政策 不得袋中有袋
記者陳世燁報導
依據環保新政策,為保障焚化爐壽命使用延長,有害、不可燃、不適燃及資源垃圾不得進廠焚化處理,焚化廠將對進場垃圾作目視檢查與落地檢查,在環境保護法規「一般廢棄物焚化廠廢棄物進場管理規範」裡,其中第十一點明確規定「不得使用非透明塑膠袋,且不得袋中有袋」。
幫學校處理垃圾的清運公司表示,請輔大自5月1日起確實執行使用透明塑膠袋及袋中不得有袋,否則清運公司的車輛如果被拒進入焚化廠,就不要怪他們把垃圾退貨回來。
總務處事務組組陳溫照說,請師生多留意把手邊的垃圾投入垃圾桶時,如果垃圾包有塑膠袋的話,請把塑膠袋和垃圾分開後再丟棄,這小小的動作,對學校的清運人員是莫大的幫忙。
垃圾的處理並不是隨隨便便丟了就眼不見為淨,有句話說,我們欠下的每一筆環保債,隨時都要還的。幾個禮拜前,在學校垃圾集中清運的地方準備清運垃圾時,很不巧的就發現了兩大袋使用過後的針筒沒有作好處理就直接丟棄,清運公司對此一事件相當感冒,結果目前該公司對輔大也就抱著一種警戒、觀察的心態。因為一時的輕忽,造成別人的不便,如果大家能在垃圾處理前即做好分類管理,對有害、有毒的廢棄物小心處置,那才是有遠見的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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